尊敬的各位客户:
依据楚财预【2023】76号文件(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州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专项行动的通知)要求,我院将对非税收入账户(109801040002926)进行清理,请缴了费没有开具发票的顾客尽快到我院开具发票,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,逾期不来开具发票的顾客视为放弃,已付款但未来开具发票的资金我院将全额上缴国库,并不再开具发票。从2023年9月1日起我院已全部使用电子票据,请各位顾客相互转告,谢谢!
附件:已付款未开发票单位(个人)明细表
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
2023年10月20日